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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作保护“蒲江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知识产权

来源:发布时间:2018-09-28

一、背景及起因

成都市蒲江县位于成都、眉山、雅安三市交汇处,毗邻天府新区,属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是成都市西南门户和“全域成都”城镇体系中的14个大中城市之一,是“进藏入滇”的咽喉要道,交通十分便利。全县幅员面积583平方公里,辖7镇4乡1街道、132个村(社区),总人口28万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3.6%,是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蒲江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拥有“蒲江雀舌”“蒲江猕猴桃”“蒲江丑柑”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8年,这3个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全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前100强,分别排名第27位、第37位和第51位,品牌价值分别为154.41亿元、103.65亿元、68.48亿元,总价超三百亿。猕猴桃标准化种植面积达10万亩,年产量9万吨,综合产值15亿元,以猕猴桃、丑柑为主导产业的“成都蒲江特色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同时,蒲江县立足县域内农产品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电商主体达3400余家,农产品电商年交易额逾8亿元。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蒲江猕猴桃”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准,只能产自蒲江县这个区域范围内,并且品质符合特定要求的猕猴桃方能申请使用“蒲江猕猴桃”商标。每年,蒲江县农业和林业局、蒲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蒲江县猕猴桃协会都会根据实际种植情况,确定猕猴桃的态度适宜采摘期。2018年,猕猴桃适宜采摘期为红心:8月18日以后,黄心:10月15日以后。凡是在这之前采摘销售的猕猴桃,品质是肯定达不到“蒲江猕猴桃”地标要求的。

随着“蒲江猕猴桃”知名度的增加,网络上未到采摘时间提前销售、以外地猕猴桃冒充“蒲江猕猴桃”、以次充好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蒲江猕猴桃”证明商标的品牌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保护“蒲江猕猴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把涉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兴农富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这是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二、经验及做法

在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出现的当下,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力量是远远不足的。蒲江县秉着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的精神,创新网络交易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政企合作,与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五位一体”全方位推进“蒲江猕猴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给出了蒲江实践。

(一)开展“以网管网”

一是在使用好全国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的基础上,根据蒲江实际,向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订制了蒲江专版。该系统以网店相关数据、市场监管部门拥有的企业登记数据、360奇虎公司拥有的网络公共数据建立可校验的网络交易及网店主体数据库。系统可对区域性动态数据进行实时统计,真正实现对网店主体数据“摸得清”、“看得着”。同时,以采摘时间(如:红心猕猴桃8月18日)、发货地点作为关键字,加强定向监测。在海量数据中筛选出涉嫌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精准推送违法线索信息,实现对“蒲江猕猴桃”等地标品牌的全方位自动监控,增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该系统具备在线取证功能,当监管人员在对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进行线上“甄别”时,能够“快、准、实”地锁定网络交易违法事实,为下一步权利人维权提供违法事实依据。

二是借助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在浏览器、搜索引擎、安全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优势,创新地开展了通过360浏览器主动发布购买“蒲江猕猴桃”温馨提示。在以下两种场景中,均会主动弹出提示信息。

第一种是当消费者通过360搜索引擎以“蒲江猕猴桃”“蒲江红心猕猴桃”“蒲江黄心猕猴桃”“浦江猕猴桃”等为关键字搜索时,会在查询结果页面顶部显示提示信息。


 


第二种是消费者利用360浏览器在淘宝网、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等购物平台浏览“蒲江猕猴桃”商品时,会在页面右下部弹出提示信息。


 


通过这种主动提示的方式,不仅提高了“蒲江猕猴桃”的知名度,同时降低了消费者购买到假冒“蒲江猕猴桃”的概率,加强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力度,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协同管网”

一是5月11日,蒲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在全省县级市场监管局中,率先与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签署《蒲江、余杭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在跨区域合作框架下,扎实推进了网络交易监管投诉处理、信息共享、案件协查、案件移送、信用约束等方面异地协作,有效提升了网络执法监管效能。

二是发挥商标权利人主体责任。“蒲江猕猴桃”“蒲江丑柑”“蒲江雀舌”商标权利人均是成都市蒲江地方名特产品保护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今年以来,蒲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加大对促进会的指导力度,帮助促进会在淘宝网、京东商城等购物平台上注册了知识产权维权帐号,指导促进会对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发起知识产权投诉。截止8月底,共发起投诉16起,平台已对14件商品给予了下架、扣分的处理。

三是引导行业自律。为确保电商平台上“蒲江猕猴桃”质量,今年8月,我局会同县农业和林业局、县电子商务协会、县猕猴桃协会制定了《2018年蒲江猕猴桃生鲜电商标准》,规定了产品分级、贮藏、包装、物流、管理及采摘技术标准。

(三)开展“信用管网”

为充分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网络交易主体依法依规经营,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今年6月,我局会同县商务局、县人行、县金融办、县农林局开展了蒲江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对评级结果为优、良级的农村电商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贷款利率优惠、财政贴息支持等。通过建设信用信息评价机制,促进农村网络交易主体诚信经营,增强网络交易诚信经营的内生力,构建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三、成效及反响

通过该系统,开展的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固定证据。截止8月底,共查处网络交易案件4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00%。其中:3月同金牛区市场和监管局协作查处傍“蒲江丑柑”案,该案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市场混淆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月26日同新津县市场监管局协作成功查处首起侵犯“蒲江猕猴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8月18日,同海口市美兰区市场监管局协作查处了侵犯“蒲江猕猴桃”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四、探讨及评价

(一)适应发展,积极履职。网络市场监管是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针对网上网下融合发展趋势,把线下执法监管工作向线上延伸,实行一体监管、同步打击,保护知识产权,是内涵非常丰富的课题。鉴于网络市场运营载体、技术、空间和所处阶段的特殊性,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监管部门适应市场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二)转变观念,勇于创新。由于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属一个新课题,新的治理理念在公众心中还不是很清晰,还需要一个认识、理解、接受到实践的过程。为改变这一现状,还需加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社会共治理念的宣传工作,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引领作用。随着“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的试行,将政府监管力量与大数据技术有机融合,让社会力量在市场秩序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政企互动”的发展必将呈现前所未有的内生动力。

(三)问题导向,服务于民。通过创新网络交易监管方式,使蒲江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在线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蒲江三大区域公用品牌声誉,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蒲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提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都具有“绿色动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