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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案例

来源:发布时间:2018-09-28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天化股份),是具有资源优势,以磷产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化工企业和磷肥、氮肥、共聚甲醛制造商。前身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始建于1974年,1977年建成投产,是经毛泽东同志圈阅同意,周恩来同志批准引进的国外成套技术建设的全国十三套大化肥装置之一。此后,云南天然气化工厂简称“云天化”。1997年,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由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组建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096)。上市后,云天化股份由原来单一的氮肥产业拓展到有机化工等领域,初步实现了产业多元化。2013年5月,云天化集团将集团内的磷矿、磷肥、磷化工、商贸物流以及公用工程等优良资产重组入云天化股份,实现了集团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资产重组完成后,云天化股份拥有磷矿采选、磷肥、氮肥、工程材料以及商贸物流五大产业集群。目前,公司资产总额600多亿元,拥有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云天化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等50多家二三级分子公司,在云南、重庆、内蒙等10余个省市建有生产基地,在中东、东南亚等地区设立了销售公司,销售网络点分布世界各地。云天化股份主要产品中,化肥总产能1000万吨/年,其中高浓度磷复肥产能800万吨/年,聚甲醛产能9万吨/年,磷矿石开采能力1200万吨/年。位居2017年中国化工类上市公司排行榜第2名,2018《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143名。

在云天化股份主要产品品牌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的同时,遭到一些违法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为此,云天化股份依法开展了打假维权工作,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

一、背景与起因

近几年来,一些不法企业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假冒、仿冒云天化股份名称字号、品牌、产品包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非常恶劣,扰乱了国内化肥市场秩序。

这些违法企业不正当竞争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违法生产企业和营销人员恶意勾结,生产假冒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二是违法企业将云天化股份及下属单位的注册商标、企业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并在相关产品上肆意使用,严重侵犯企业字号名称专用权。经核查,2016年以来,在山东、河北、甘肃、新疆等区域,已有超过60家企业将“云天化”“三环”等注册商标、企业字号非法登记为企业名称。有的企业恶意使用与云天化股份产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经初步测算,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超过200万吨,每年给云天化股份造成经济损失上亿元。

二、经过与做法

(一)明确工作思路,加强打假维权组织领导 

云南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重视和支持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工作。

云天化股份根据侵权实际,确定了“依法依规、严密组织、打防结合、上下协同、多管齐下、全民动员”的打假维权工作思路。为全面加强打假维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高效有序推进打假维权工作, 2016年10月,云天化股份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打假维权办公室, 构建了“总部—营销中心—营销区域部”上下协同的打假维权工作体系。制定了《化肥产品打假维权工作奖励办法》《打假维权办公室工作守则》等管理制度,激发了全员打假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了打假维权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编制了打假专职人员发现侵权行为查处流程、区域部销售人员发现侵权行为查处流程、产品终端消费者和经销商发现侵权行为查处流程,使公司打假维权工作有“法”可依,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轨道。

(二)加强政企联动,强力推动现场行政案件查处

云天化股份通过电话、函件、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和工商、海关、质监、农业等部门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沟通协调,反映公司被侵权情况和诉求,积极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联合开展打假维权工作。2017年2月6日,云南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上报《云南省工商局关于请求在全国开展保护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请示》(云工商标字〔2017〕6号);2017年4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请求保护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函》(云政函〔2017〕36号);2017年6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集中部署“云天化”案件查办工作会在昆明召开。会议要求:一是各省(市、区)要继续高度重视“云天化”重大仿冒侵权案件查办,坚决严查严打,切实形成全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一盘棋,有效维护“云天化”公司的合法权益;二是各省(市、区)要加强执法协作,进一步统一“云天化”仿冒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三是授权云南省工商局作为牵头单位加强情报研判和沟通协作,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定期进行汇报。云南省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好个案查处负责单位的职责,积极收集情况,互通情况,密切与各省(市、区)工商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报工作,推动查办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二是认真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好案件查办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等问题;三是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全国竞争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打好基础,探索规律;四是加强同“云天化”公司的沟通配合,积极为全国相关省(市、区)的查处工作提供准确线索和工作支持。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形成了政企联动、各方协同的立体工作格局。

云天化股份以东北、西北、华北地区为重点,积极深入济南、聊城、济宁、临沂、德州、保定市、巴彦淖尔市等区域进行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协同地方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多起假冒侵权案件。截止目前,云天化股份协同执法部门查处制假售假行政案件60余起,查扣假肥60多批次6000多吨,案值2000多万元。

(三)加强侵权字号查处

云天化股份充分用好政企联动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国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积极协同相关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字号侵权案件。2017年3月,云天化股份向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报送《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企业不正当竞争的举报》,国家双反局接到举报高度重视,要求地方相关工商局进行协查;同时,云天化股份多管齐下,向北京、天津、黑龙江、贵州等省市工商局报送了《举报函》,请求查处涉及16个省市、上百家企业的字号侵权行为。截止目前,邯郸市云天化肥生产有限公司、大连云天化美盛嘉吉化肥有限公司、通榆县云天化农资经销处、云天化肥业(深圳)有限公司、濉溪县云天化商贸有限公司等80余家侵权企业被依法要求变更企业名称、责令注销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四)配合司法机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云天化股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针对侵权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点地区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2018年上半年,在内蒙古、新疆等地公安部门的重视下,云天化股份配合协同办理商标侵权刑事案件5件,刑事拘留13人。

(五)线上打击

云天化股份针对在淘宝等网络平台出现的假冒仿冒“云天化”“三环”“金富瑞”“云峰”“红磷”“白鹇”等商标的侵权产品予以投诉、屏蔽、删除,截止目前,云天化股份网上处理侵权链接累计3000多条。

(六)依法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及行政诉讼

云天化股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司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起诉了云南三环美盛化肥有限公司、大连云天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字号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湖北三宁农资贸易有限公司、云南三环美盛化肥有限公司、云南三环嘉吉化肥有限公司、 昆明美晶丰化肥有限公司、山东美可辛化肥贸易有限公司等9被告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云天化股份第23438292号“云天化”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事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2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就云天化股份起诉云南三环美盛化肥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字号名称专用权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云南三环美盛化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三环美盛”字号,并于判决生效3日之内在《云南日报》公开向云天化股份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被告需赔偿云天化股份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

(七)加强商标注册与防御

云天化股份在全面推进字号查处、案件查处的同时,以打促防、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商标防御性注册工作。一是加强“云天化”“金富瑞”“三环”三大主商标监测。形成月度商标监测报告,及时对假冒、仿冒公司注册商标的注册申请行为申请无效宣告、异议及驳回复审。目前,云天化股份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宣告“民富瑞”“云天化三环”“云环金福瑞”“云天化·禾田”4件商标无效,申请“云天化绿”“云天化”驳回复审,对“民富瑞”(图形)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并获得商标局支持。二是加强商标梳理和注册。积极开展“金沙江”“金富瑞”“三环”“云天化”4个商标维吾尔语在核心类别上注册,“云天化及图”在五大产业注册,“立根大地 志搏云天”“云天化 肥天下”2条广告语在五大产业上分别注册,

商标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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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商标在越南、老挝、泰国、缅甸、柬埔寨等5个国家的国际注册,“

”“

”两个商标在泰国、越南续展等工作。三是加强驰名商标申报。2017年11月份,“云天化及图”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启动“云峰及图”“白鹇及图”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工作。


(八)加强宣传动员、浓厚氛围、形成震慑

云天化股份编印发放了1万册打假维权工作手册、1.5万张打假维权宣传海报,并积极通过会议、内部网络、行业媒体等形式,加强打假维权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不断浓厚打假维权氛围,凝聚全员打假维权的智慧和力量。同时,云天化股份通过相关媒体,刊发新闻100多条,及时宣传打假维权工作推进及案件查处情况,对制假造假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三、成效与反响

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以下预期目的:

一是建立了上下协同的三级打假维权工作体系,构建了政企协同的打假维权工作格局。

二是配合协同地方司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字号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维护了公司品牌形象,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

三是新华社、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都市时报》、《云南法制报》、《中国农资导报网》、《农资导报》对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彰显了公平与正义。

四是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工作在行业内逐渐体现出了较强的号召力、引领力,美国美盛公司等同行企业纷纷到云天化股份交流学习农资打假维权经验、做法。

五是云南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组到云天化集团督查“七五”普法工作时指出,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工作是云天化集团普法工作和法制建设的最大亮点,其打假维权工作艰苦卓绝、惊心动魄、成效卓越,在省属企业中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必须不断加强总结和加大宣传力度。

六是云天化股份的打假维权工作,还被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第十六期法制讲坛《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讲座,作为经典案例进行了分析和使用。

七是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工作受到全国各地化肥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和热烈拥护,纷纷反映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在推进化肥正品销售、净化化肥销售市场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践行了支持三农的社会责任。

四、经验与体会

打假维权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开展工作既要解决眼前突出问题,又要着眼未来做好预防;既要与制假造假分子斗智斗勇,又要与工商、公安、海关等执法部门以及媒体舆论报道通力配合;既要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又要关注市场最新侵权案件;既要注重线下现场打击,又要关注网络平台线上处理;既要梳理各种假冒侵权形式,又要整合运用有效法律法规条款。因此,打假维权工作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灵活运用,还要坚持内外结合、打防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行政案件查处与刑事案件打击并重、字号投诉查处与商标侵权现场查处同时进行的工作思路进行综合施策。